借阅管理规定

发布日期:2023-11-27 14:52   阅读数:

一、图书借阅方式  

图书馆采取开架借阅形式,由读者根据图书分类自行在书库内取书,在二楼大厅自助借还机上自主办理借还手续。                        

二、图书借阅规则

1.借书须持本人校园卡,不能使用他人校园卡或将校园卡转借他人使用,一经发现,对借用双方实行扣留校园卡二周。

2.借书前应上网查看自己帐户情况,先还清超期图书,再查看借出数量,明确可借图书数额,以免选中图书后因超过额度不能借出。

3.爱护图书,内阅或外借图书都要妥善保管,严禁在书页内勾画、圈点、做笔记等;书被水浸、污损、缺页、划线后要承担相应罚款。

三、还书规则  

1.还书时读者不用出示校园卡,也可代替或委托他人还书。

2.还书一律在二楼大厅自助借还机上办理还书手续。还书时应仔细查看屏幕显示的还书信息,确认所借图书全部归还后再行离开,以免在出现问题的情况下,无法及时与您联系。             

四、借阅册数和借阅期限

教职工:每卡限借20册,借期60天,续借60天,可续借1次;

学生:每卡限借10册,借期30天,续借30天,可续借1次。    

五、借阅权限注销与停止

1.学生毕业、退学、休学时应将所借书刊归还图书馆后,方可到校园卡管理中心办理退卡手续。  

2.本校教职工离、退休时,请持人事处通知单到馆办理验证手续。本校教职工调走、离职时,须持 “离校通知单” 到图书馆办理还书注销手续。

3.读者违反学校规定和要求,图书馆配合学校工作,停止或注销读者借阅权限,如:未注册学生。

4.如图书借阅者离校时所借书刊未还,由有关单位负责追还或赔偿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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